越通社河内——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已签发政府总理和各位副总理工作任务分工的决定,其中明确规定政府总理与各位副总理之间工作关系和工作任务分工的原则。
政府总理按照《宪法》和《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充分履行其职责和权限;全面领导和协调政府的工作和各政府成员、政府直属机关领导、各级人民委员会主席,直接领导和指导政府职责和权限内各工作领域上具有战略性和重大问题。
政府总理分工各副总理帮助管理和指导属于政府总理职权下的各经常性工作和政府各工作领域。
各位副总理将按照分工认真履行各任务,及时向政府总理报告各重要问题。
据上述决定,政府总理和各位副总理工作任务分工如下:
一、政府总理阮春福担任政府党组干事会书记,全面领导和管理政府职责、权限和任务内各活动,直接指导和调控:全国和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计划(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在内);国家金融、信贷和货币等的战略和政策;国家预算开支,国家预选预备费利用,财政预备基金,外汇储备基金和国家其他基金,发行政府公债券和债券,年度现金供应计划;应对气候变化计划;国防、安全与对外战略等;制定制度工作,干部工作与机关组织,国家行政地界,农业与农村发展,民族、宗教和竞赛和奖励工作总体问题;各领域突发和重要任务和突破性措施等。
阮春福总理直接负责指导国防部、公安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通讯社、越南国家电视台、国家广播电台,胡志明主席陵墓管理委员会。
阮春福总理兼任国家东海—海洋与岛屿指导委员会、国家融入国际指导委员会等的主任,中央竞赛奖励委员会主席,国家教育委员会主席等等。
二、政府副总理张和平担任政府党组干事会副书记,负责监督指导行政改革;打击商业欺诈和走私;反腐败,检察和解决信访息诉工作;确保交通安全;预防和打击犯罪;特赦;司法改革;处理民族、宗教和竞赛奖励等工作经常性问题等事务。
张和平副总理分管内务部、司法部、政府监察总署、民族委员会、政府办公厅、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
张和平副总理兼任政府行政改革指导委员会、国家反走私、商业欺诈和假货指导委员会、国家交通安全委员会、预防打击犯罪指导委员会以及有关领域其他委员会、国家委员会和指导委员会等的主任;按照政府总理的分工负责其他工作。
三、政府副总理兼外交部长范平明,政府党组干事会委员,负责监督指导外交事务和对外关系(包括党、国家和人民对外在内);官方发展援助和非政府援助;国际融入、关注指导谈判和落实双边和多边国际承诺;与地区乃至国际组织、外国非政府组织的关系;边界工作和东海、海洋与岛屿事务;旅外越南人事务;人权事务等事务。
范平明副总理兼任越老、越柬政府间联合委员会主席,国家陆地勘界立碑工作指导委员会主任,人权指导委员会主任,相关领域各国家委员会和指导委员会主任。
四、政府副总理王廷惠,政府党组干事会委员,负责监督指导综合经济事务,如计划,财政,物价,货币银行,证券市场,金融投资资金,宏观经济预测和调控政策;国企革新重组;世界经济融入事务,指导谈判和落实双边与多边贸易协议,工资政策与社会保险;扶贫济困;企业类型发展,合作经济与合作社等事务。
王廷惠副总理分管投资部、财政部、越南国家银行、国家财政监察委员会、越南社会保险、越南发展银行、社会政策银行、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总公司等。
王廷惠副总理兼任国家货币与财政政策咨询委员会主席、国家薪酬政策改革进行与研究指导委员会主任、企业创新与发展指导委员会主任等职务。
五、政府副总理武德儋,政府党组干事会委员,负责监督指导教育培训;科学技术;劳动就业和社会问题;信息与传媒;文化旅游、体育;卫生、人口、家庭和儿童等事务。
武德儋副总理分管教育培训部、劳动荣军与社会部、信息与传媒部、科学技术部、卫生部、文化体育与旅游部、越南科学技术翰林院、越南社会科学翰林院、河内国家大学、胡志明市国家大学等。
武德儋副总理兼任中央国防安全教育委员会、国家可持续发展与提升竞争力委员会、国家旅游指导委员会、中央食品安全联席委员会、国家防范打击艾滋病和毒品买淫委员会等的主任。
六、政府副总理郑庭勇,政府党组干事会委员,负责监督指导工业、贸易、进出口、建设、交通运输、自然资源与环境;外国直接投资;确保能全安全和节约能源;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和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经济区、工业区、出口加工区;防汛和搜寻救难等事务。
郑廷勇副总理分管工商部、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等。
郑廷勇副总理兼任国家水资源委员会、国家石油重点项目指导委员会、重点经济区建设与发展指导委员会、应对气候变化国家重点目标计划指导委员会、住房和房地产市场政策中央指导委员会等的主任。(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