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越南国会第六次会议11日28日上午正式通过了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修宪草案。本次会议深受越南全国人民的格外关注,越通社谨向读者介绍一些选民的有关意见。

金瓯省一家私人企业经理番聪明认为国会通过宪法修宪草案是十分必要的,这符合于国家革新事业和融入国际经济进程的需求。因为在国家发展过程中,一系列新的问题出现,所以宪法也得修正以符合于实际情况。这已成为越南各阶层人民和整个政治体系的重大政治事件,旨在完善凝聚全国人民心愿,并能够满足国家工业化现代化事业需求的一部宪法。

河内市天福有限公司经理陈文合先生认为本次修先的内容较为全面。宪法内容不仅体现了越南革新精神而且还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心愿的统一,凝聚了全国人民智慧,满足了大部分人民的心愿。

越南得乐省文化艺术学校校长姜玉海认为此次修宪是革新时期和建国卫国事业中具有历史意义的事件。此次修宪是越南国会代表、专家、科学家、国内外各层人民以及整个政治体系共同努力的结果。

越南岘港市市委宣教委员会副主任梅梦想强调越南国会此次通过修宪草案意义重大,关系到整个民族的命运。修宪草案继续肯定了越南共产党对国家的领导地位。

针对国家名称问题,河内市天福有限公司经理陈文合先生对国会代表保留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这一国家名称表示高兴。他认为这个国家名称长期以来不仅成为越南人民熟悉的国家称号,而且还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 此外,陈文合先生还认为此次修宪的第70条款十分重要,其内容明确规定国会有权对由国会推选或批准任命的领导人进行信任投票。陈文合先生希望越南国会今后将继续保留信任投票制,以提高这一工作的实质效果。

越南河江省司法厅厅长欧维光对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民族问题表示高兴。他认为,少数民族使用和发展语言文字的自由日益得到政府的关注对少数民族同胞而言是具有意义的。此外,欧维光先生还高度评价有关司法和法院领域内容的修正。他认为,修宪草案所强调国有经济在越南经济体制中具有主导地位也使国家经济朝着正确方向发展,鼓励各家企业和全国人民参与建国事业。这将为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重要基础。(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