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三届国会常务委员会第35次会议2月25日开幕。当天下午,会议就《民意征集法》法案展开讨论。预计上述法案将递交第十三国会第9次会议讨论,并在国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会上,与会代表普遍强调了出台《民意征集法》的必要性,是实现党和国家的主张和路线,具体化2013年宪法各规定,认为这部法律将为人民直接参与国家事务、行驶自己当家做主的权利提供坚实的法律基础。
国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均认为,民意征集是人民直接行驶当家做主权利的最高形式,因此确定民意征集内容是非常重要事项。关于民意征集范围,有意见认为,民意征集应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然而对于事关部分地方人民的征集问题,当地政府将继续制定一些补充规定,确保能够征集到直接受影响的群众的意见。
此外,国会委员会还就民意征集中央委员会的成立、选民名单、征集程序、监督、投票规定等相关问题提出意见与建议。(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