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发布新版新冠病毒肺炎防控指南

该指南通过具体实践活动制定、更新和调整,使其符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
越南发布新版新冠病毒肺炎防控指南 ảnh 1附图 图自Vietnam+

该指南通过具体实践活动制定、更新和调整,使其符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

越南卫生部刚发布了《新冠肺炎防控指南》。该指南适用于全国各疾病预防医学保健机构。

该指南替代卫生部 2021 年 7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疫情的临时指南”的第 3638/QD-BYT 号决定。

根据卫生部的认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临床表现一般可分为无症状感染者、轻症患者、重症患者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会引发急性呼吸困难综合征、多脏器官功能衰竭等,导致患者的死亡。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重症高危人群一般有免疫功能缺陷的人、年龄较大的人、有基础疾病的人和孕妇等。 目前,已有相关疫苗和抗病毒药物上市。

2023年5月5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新冠疫情不再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表示这并不意味着新冠疫情作为全球健康威胁已经结束,各国要从应急模式过渡到新冠疫情与其他传染病一同管理的模式,不能停止工作。

该指南根据当前疫情形势,通过实践活动制定、更新和调整疫情监测和疫情防控活动内容,以便各省、市、医疗单位及有关单位因地制宜地在本单位实施。

根据越南《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新冠肺炎完全符合乙类传染疾病标准

越南发布新版新冠病毒肺炎防控指南 ảnh 2图1: 卫生部鼓励积极实施2K(口罩、消毒)图自Vietnam+ 


新冠肺炎六项防控措施

为了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卫生部明确表示,每个人要积极落实以下预防措施:

• 鼓励实施2K模式(口罩-消毒)。 建议在人员密集的公共交通场所和乘坐交通工具时佩戴口罩。 医疗机构的新冠肺炎防控措施根据卫生部长2023年6月20日发布《关于在医疗机构中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的指南》的第2609/QD-BYT号决定实施。

• 经常使用肥皂或消毒液洗手; 用漱口水漱口和喉咙; 避免触摸眼睛、鼻子和嘴巴; 咳嗽或打喷嚏时,可用纸巾或纱布遮挡口鼻,有效减少呼吸道分泌物通过空气传播,在接触可疑表面后用肥皂或消毒剂洗手。

•增强身体体质,合理的饮食、注意休息。

•加强住宅小区、学校、工作场所等人群聚集场所的环境清洁、定时通风、

• 避免接触呼吸道感染患者

•学校、单位引导学生、劳动者执行上述防疫规定。

对于新冠肺炎治疗问题,卫生部明确指出,新冠肺炎患者收治、管理,预防新冠病毒传染等按照卫生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接受门诊治疗的新冠患者需要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新冠患者必须佩戴口罩。建议从首次出现症状或新冠检测结果呈阳性起进行至少 5 天的自我隔离,并在10天的期间佩戴口罩,以避免感染他人。如果需要离开居住地,需要佩戴口罩,经常洗手和消毒,并减少与他人接触。

+与病人接触时必须戴口罩; 减少接触病人。

+经常用清水和肥皂或洗手液洗手;每天清洁和消毒高频率接触物的表面。

+保持房间的清洁、通风

对于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卫生部明确规定:要求疑似患病人员采取个人防护措施:
+ 进行自我健康监测。
+ 与他人接触或离开居住地时佩戴口罩。
+ 减少与他人的接触。
+ 经常用清水和肥皂或洗手液洗手; 清洁和消毒接触物表面。
在这份指南中,卫生部建议各省市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准备充足的药品、物资、化学品、监测和防控设备等。(完)
 



更多

附图 图自互联网

关于外国组织驻越南代表处的新规

越南政府刚颁布第62/2026/NĐ-CP号法令,修改补充2005年1月19日颁布的关于外国合作研究组织在越南设立和运作代表处的第06/2005/NĐ-CP号法令中的若干条款。

越南常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代表阮氏云英大使向法语国家国际组织秘书长路易丝·穆希基瓦博递交委任书。图自越通社

法语国家组织秘书长高度评价越南的作用、地位与贡献

2月26日,在位于巴黎的法语国家国际组织(OIF)总部,越南常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代表阮氏云英大使向法语国家国际组织秘书长路易丝·穆希基瓦博(Louise Mushikiwabo)递交了委任书,正式出任国家主席驻法语国家常设理事会常驻代表。

越南驻埃及兼驻南苏丹共和国大使阮南阳向南苏丹外交与国际合作部长蒙代·塞马亚·肯尼斯·昆巴赠送纪念品。图自国际报

南苏丹愿与越南加强多领域合作

当地时间2月26日,越南驻埃及兼驻南苏丹共和国大使阮南阳在开罗会见了正在当地访问的南苏丹外交与国际合作部长蒙代·塞马亚·肯尼斯·昆巴(Monday Semaya Kumba)。南苏丹驻埃及大使库尔·尼约克·库尔·阿罗普(Kuol Nyok Kuol Arop)及南苏丹外交官员随同参加了会见。

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团长杜雄越大使。图自越通社

纪念《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签署50周年座谈会在纽约举行

值此《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TAC)签署50周年之际,2月25日,纽约东盟委员会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了主题为“TAC作为区域协定(根据《联合国宪章》第八章)所作的贡献”座谈会。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团长杜雄越大使率团出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