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矿产采掘环保财政政策及机制研讨会于8月30日在河内举行。
本次研讨会由越南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同日本独立行政法人石油 天然气 金属矿物资源机构(JOGMEC) 联合举办。
越南政府总理签批并于2008年6月13日生效的关于改造与恢复在开矿地区环境的71号决定是越南开矿环境管理与保护工作的重要进展。该决定已按照2005年越南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来具体化“造成污染的人要付钱”的政策。在展开3年期间,越南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共批准了54个改造和恢复环境项目,保证金为6500亿越盾。全国各省市人民委员会批准保证金总额为7000亿越盾的1800个项目。
在研讨会上,与会代表认为,虽然在改造与恢复环境工作中已取得一定的成果,但落实71号决定仍遇到一些困难,特别是财政机制和政策。因此,与会代表建议应制定具体的规定,避免各改造与恢复环境项目和矿井关闭计划的审定和批准范围重叠。此外,为审定改造恢复环境工作补充经费,进一步加强居民在各个矿区的监督作用。(越通社)

第12号台风改变方向 可能进一步增强
越南国家气象水文预报中心发布消息,第12号台风强度没有变化,但已改变方向,并有可能进一步增强。20日凌晨4时,台风中心位置位于北纬17.5度、东经117.2度,距离黄沙特区以东东北约540公里。中心附近最大风力为9级(每小时75—88公里),阵风达11级。台风正以每小时约25公里的速度向西北方向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