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投资发展内河港口将对运输网络架设、集装箱进出口货物转运、减少道路拥堵、发挥水路和铁路优势方面作出重要贡献。使其成为海港将货物运抵内陆的“延伸臂”。
越南航海局在“2021-2030年阶段内河港口系统发展规划和2050年愿景”(草案)中指出,全国已投资、公布并投入运营10个内河港口。其中北部9个,南部1个。当中6个为内陆港(ICD港)已经投入运营,但投资商仍未按规定办理转换为内河港的手续。目前, 10个内河港口货物吞吐量仅占全国港口的10%左右。
另一方面,在《2020年越南内河港口系统发展详细规划》实施4年后,已公布和投入运营的新内河港口约占规划内河港口总数的15%。
据越南航海局评估,南部港口发挥内河运输优势(占35-40%),将对海港集装箱进出口货物转运提供有效支持,减少海港和胡志明市交通拥堵。
与南部内河港口相比,北部内河港口与海港的对接尚未完全到位。因为北部海运集装箱运输市场仅相当于南部的30%左右。与此同时,北部海港不经常发生拥堵,货物不需要像南部那样通过内河港口转运到达海港,因此北部内河港口和内陆港的使用率仍然较低。
越南航海局代局长阮廷越承认,内河港口发展规划刚刚起步,实施过程与其他规划,特别是交通运输、土地利用规划等专业规划并不同步。
根据内河港口系统发展规划,到2025年,内河港口系统年均完成集装箱吞吐量将超过600万-870万标箱,占比仅有20%-30%。到2030年,达到25%-35%,力争到2050年,将内河港口系统发展为货物运输、转运、分配和提供物流服务的枢纽。内河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力争达到30%-50%,同时满足各地方的物流需求。
越南交通运输部认为,到2030年和展望2050年,内河港口建设资金需求的测算是以需要投资面积和平均成本为基础的。
具体,到 2025 年,总投资资金估计为 13.6万亿越盾,到 2030 年这一数字估计为 24.36万亿越南盾。到2050年,内河港口的投资资金可能达到33.8万亿越盾。
对于优先投资项目,从现在到2025年,重点鼓励对交通走廊上与北部地区各大海港(海防港、谅山新青口岸)和南部地区海港(胡志明市港口和盖美-市威码头)连接的一些内河港口进行投资。
越南交通运输部领导将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进行投资,并为各经济成分的企业根据法律规定参与内河港口建设投资创造便利条件。
此外,交通运输部将与各部委行业和地方密切配合,为内河港口系统的发展制定规划,并安排合适的土地资源;将内河港口规划和物流中心规划纳入地方规划,避免浪费投资资源,确保开发效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