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出席《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7次缔约国会议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7次缔约国会议从6月12日至16日在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
越南出席《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7次缔约国会议 ảnh 1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团长阮芳娥大使。(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7次缔约国会议从6月12日至16日在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本届会议吸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60个成员国以及国际海洋法法庭(ITLOS)、国际海底管理局(ISA)、联合国大陆架委员会(CLCS)等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的机构代表以及涉海非政府和国际组织等代表参加。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团长阮芳娥大使率领越南代表团出席会议。

越通社驻联合国记者报道,会议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成员国代表对该公约下设机构工作报告进行讨论,同时就该公约开展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以及国际海洋法的发展等问题进行探讨。值此机会,该公约成员国已投票选出任期2017-2026年国际海洋法法庭7名法官和任期2017-2022年联合国大陆架委员会21名成员。

会上,与会代表强调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重要性,同时提出处理海洋、大洋和海洋资源管理、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不可持续的捕捞;应对气候变化和海平面上升等问题的措施,以实现联合国第14项可持续发展目标。

与会代表强调了继续完善国际海洋法体系的必要性,尽早完成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律并对联合国关于国家管辖外海域生物多样性养护与可持续利用(BBNJ)谈判筹备委员会的讨论结果表示欢迎。

会上,阮芳娥大使高度评价上星期举行的题为“养护和可持续利用海洋和海洋资源”的 联合国“海洋可持续发展峰会的成果以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设机构的运行情况等。

阮芳娥大使明确指出东海对地区和世界和平、安全与发展的重要性,并强调,维护东海和平、稳定、安全和航行飞越安全以及加强东海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国际合作等对地区各国以及世界各国有着重要意义。越南通过东盟、东盟地区论坛、关于海洋环境保护的亚太经合组织论坛、海洋科学研究、航行和飞越安全、搜寻救难、应对紧急情况及气候变化负面影响、打击犯罪等双边和多边场合上与各国加强合作。此外,在国家层面,越南政府同各地政府配合开展多项措施,以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应对紧急情况和越南沿海地区气候变化的负面影响。

阮芳娥强调,越南正同世界各国保持密切合作,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和制定《东海行为准则》(COC)。越南呼吁有关各方不采取加剧紧张局势的行为,尊重法律和外交程序,在符合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的基础上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争端,严肃和有效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和尽早达成《东海行为准则》。(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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