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出席《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7次缔约国会议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7次缔约国会议从6月12日至16日在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
越南出席《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7次缔约国会议 ảnh 1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团长阮芳娥大使。(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7次缔约国会议从6月12日至16日在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本届会议吸引《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60个成员国以及国际海洋法法庭(ITLOS)、国际海底管理局(ISA)、联合国大陆架委员会(CLCS)等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的机构代表以及涉海非政府和国际组织等代表参加。越南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团长阮芳娥大使率领越南代表团出席会议。

越通社驻联合国记者报道,会议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成员国代表对该公约下设机构工作报告进行讨论,同时就该公约开展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以及国际海洋法的发展等问题进行探讨。值此机会,该公约成员国已投票选出任期2017-2026年国际海洋法法庭7名法官和任期2017-2022年联合国大陆架委员会21名成员。

会上,与会代表强调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重要性,同时提出处理海洋、大洋和海洋资源管理、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不可持续的捕捞;应对气候变化和海平面上升等问题的措施,以实现联合国第14项可持续发展目标。

与会代表强调了继续完善国际海洋法体系的必要性,尽早完成深海海底区域资源勘探开发法律并对联合国关于国家管辖外海域生物多样性养护与可持续利用(BBNJ)谈判筹备委员会的讨论结果表示欢迎。

会上,阮芳娥大使高度评价上星期举行的题为“养护和可持续利用海洋和海洋资源”的 联合国“海洋可持续发展峰会的成果以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设机构的运行情况等。

阮芳娥大使明确指出东海对地区和世界和平、安全与发展的重要性,并强调,维护东海和平、稳定、安全和航行飞越安全以及加强东海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国际合作等对地区各国以及世界各国有着重要意义。越南通过东盟、东盟地区论坛、关于海洋环境保护的亚太经合组织论坛、海洋科学研究、航行和飞越安全、搜寻救难、应对紧急情况及气候变化负面影响、打击犯罪等双边和多边场合上与各国加强合作。此外,在国家层面,越南政府同各地政府配合开展多项措施,以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应对紧急情况和越南沿海地区气候变化的负面影响。

阮芳娥强调,越南正同世界各国保持密切合作,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和制定《东海行为准则》(COC)。越南呼吁有关各方不采取加剧紧张局势的行为,尊重法律和外交程序,在符合包括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的基础上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争端,严肃和有效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和尽早达成《东海行为准则》。(越通社——VNA)
越通社

更多

研讨会现场。图自越南之声

越中两国互相分享社会主义建设经验

7月8日,中国驻越南大使馆在河内举行“越中两党领导社会主义建设重要经验暨中国共产党建党105周年、越南共产党领导越南革命100周年回顾与展望”研讨会。

7月6日,救援力量正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疏散洪水区域的民众。图自新华社/越通社发

越南领导人就中国严重自然灾害致慰问电

近日,持续强降雨、洪涝、龙卷风和严重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在中国部分地区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026年7月8日,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和政府总理黎明兴分别向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习近平和国务院总理李强致慰问电。

第27届东盟职业安全与健康网络协调委员会会议开幕式。图自越通社

推动东盟区域职业安全与卫生合作提升到新高度

7月8日,第27届东盟职业安全与健康网络协调委员会会议(CBM-27)在岘港正式开幕。会上,泰国将东盟职业安全与健康网络(ASEAN-OSHNET)主席职务移交给越南,文莱达鲁萨兰国担任副主席,越南在履行三年秘书处职责后,将该职责移交给文莱达鲁萨兰国。

外商直接投资(FDI)公司——Bandai(越南)公司为近1000名工人提供稳定的就业机会。图自越通社

第10-NQ/TW号决议:统筹部署吸引新一代FDI的方案

越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发展外资经济的第10-NQ/TW号决议将重点放在促进绿色经济和数字经济发展上,并与技术转让相结合,增强与国内企业的对接。许多专家认为,这是越南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杠杆,同时也对基础设施能力和环境保护标准提出了新的要求。

会见现场。图自《人民报》

推动越日防务合作关系迈上新台阶

7月8日,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书记、政府副总理、国防部长潘文江大将在河内会见了日本驻越南特命全权大使伊藤直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