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安部调查警察机关建议对原平阳省委书记陈文南进行起诉

公安部调查警察机关建议按照2015年《刑事法》第219条中的规定以“违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损失”的罪名对原平阳省委书记陈文南进行起诉。
越南公安部调查警察机关建议对原平阳省委书记陈文南进行起诉 ảnh 1原平阳省委书记陈文南。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越南公安部调查警察机关已对平阳进出口与生产一人有限总公司(2·3总公司)的“违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损失”案作出调查结论。该案件由中央反腐指导委员会监督、指导的。

同时,公安部调查警察机关建议按照2015年《刑事法》第219条中的规定以“违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损失”的罪名对原平阳省委书记陈文南进行起诉。

此前,2021年7月,越共中央委员会对越共中央委员、平阳省委书记、平阳省第十四届国会代表团团长阮文南给予撤销党内职务(2021-2015年、2015-2020年、2020-2025年任期)处分。国家选举委员会已通过不承认陈文南第十五届国会代表资格的决议。

涉及该案件,公安部调查警察机关建议对原平阳省人民委员会主席陈清廉和其他5人进行起诉。他们都被建议按照2015年《刑事法》第219条中的规定以“违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和损失”的罪名进行起诉。(完)
越通社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