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声明指出,中国上述行动严重违反国际法、侵犯了越南根据中国作为成员国的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对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海域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违背东盟与中国所签署的《东海各方行为宣言》,使地区的局势复杂化和破坏地区的稳定、威胁地区和平和航行自由。
该声明强调:“东海和平、稳定、安全及航行航空安全和自由——东盟、地区和世界共同关心的问题正遭受严重威胁。越南-东盟友好合作协会坚决反对中国上述行为,要求中国将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及护卫船全部撤离越南海域,并确保类似行为不再发生。我们支持在国际法基础上,符合两国人民的共同愿望,通过双边谈判机制和平解决两国所有海上争端,为地区和世界和平、稳定。”
越南-东盟友好合作协会对在缅甸内比都召开的第24届东盟峰会及东盟外长会议对东海紧张局势深表担忧及要求各方严格遵守国际法、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东海各方行为宣言》及尽早制定《东海行为准则》等方面表示欢迎并给予高度评价。
该声明呼吁东盟各国和世界各国人民、个人、国际组织继续发出反对中国上述危险行为的声音,同时要求中国严格遵守国际法,尤其是尊重越南合法主权,充分落实《东海各方行为宣言》( DOC )等。(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