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工贸部部长陈俊英和欧盟贸易专员塞西莉亚的工作会谈场景。越通社记者 金钟 摄 越通社布鲁塞尔——越南工贸部部长陈俊英和欧盟贸易专员塞西莉亚·马姆斯特罗姆(Cecilia Malmstrom)6月25日在比利时布鲁塞尔举行的工作会谈上正式公布完全结束《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EVFTA)法律审查程序并就《越南与欧盟投资保护协定》中所有内容达成共识。
越通社驻比利时记者报道,陈俊英在会谈结束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此次关于EVFTA工作会谈取得圆满成功,双方将尽早完成EVFTA签署工作。
马姆斯特罗姆宣布,此次工作会谈取得积极结果,双方将共同努力在最早的时间内签署和实施EVFTA。
在会谈上,双方一致同意早日将越欧自贸协定和越欧投资保护协定递交双方职能部门审批,旨在尽快签署和批准该两项协定。
双方同时还共同讨论未来合作路线图,并将为推动双边经贸合作关系发展创造最便利条件,其中包括欧盟协助越南有效利用EVFTA生效之后带来的机遇,进而促进越南继续建设法律体系,兑现EVFTA中的各项承诺,提升中小型企业的竞争力,力争在互惠互利基础上推动双方经贸投资合作迈上新台阶等。
至于未来面临的挑战,陈俊英强调,从今至2019年3月之前,越南须确保争取欧洲议会议员对通过上述两项协定的支持。陈俊英认为,世界局势当前风云变幻,尤其是出现极端贸易主义、单边主义以及有些力量想方设法阻止签署和批准该两项协定。这是越南和欧盟均要面临的挑战,因此双方将继续密切协作配合确保实现既定目标和互利共赢。
当天,陈俊英已同欧洲议会国际贸易委员会主席博纳德.朗耶(BerndLange)举行会晤。
访问欧盟期间,陈俊英还同欧洲部分企业首席执行官和企业界协会领导举行会晤。越通社记者 金钟 摄 访问欧盟期间,陈俊英还同欧洲部分企业首席执行官和企业界协会领导举行会晤。
EVFTA谈判进程于2015年12月2日正式结束。其后,双方继续加快EVFTA法律审查程序,为签署该协定作出准备。然而,欧盟各项自贸协定批准程序发现了一些变化。根据欧盟的新规定,像日本和新加坡一样,欧盟已提议将EVFTA中的投资保护和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 两个内容提取出来并构成一项独立的协定——投资保护协定(IPA)。
越欧自贸协定和投资保护协定谈判在越欧双方关系、尤其是经贸合作关系保持良好发展势头的背景下启动和结束。欧盟目前是越南第三大贸易伙伴和两大出口市场之一。双边贸易金额从2000年的41亿美元大幅度增至2017年的504亿美元,增幅达11倍之多。欧盟投资商几乎对越南所有领域进行投资,其中主要集中于工业、建筑和服务业。(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