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对1992年宪法修宪草案提供意见

3月18日下午,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举行研讨会,对《1992年宪法修宪草案》提出意见。

3月18日下午,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举行研讨会,对《1992 年宪法修宪草案》提出意 见。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吴文谕主持会议。

越共中央检查委员 会一致认为,该草案继续肯定了弘扬民族大团结,将民族大团结视为国家建国、卫国和发展国家的巨大力量与动力的思想。 1992年宪法修宪草案 的内容完全符合社会的发展趋势。在1992年宪法修宪草案中,有关政治制度、人权、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经济、文化、教育、科学技术与环保和捍卫祖国等内容的规定得以澄清、并得到充分体现。

会上,与会代表就 政治制度;人权和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科技和环境;捍卫祖 国;国会;国家主席;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地方政府;宪法委员会;国家选举委员会、国家审计、修宪程序等内容展开讨论并提出意见。(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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