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林总书记向陈锦秀同志授予担任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任命决定

10月25日,在越共中央总部,越共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举行仪式,向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陈锦秀同志颁发担任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任命决定,接替已被国会选举担任国家主席职务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梁强同志。

苏林总书记向梁强主席和陈锦秀同志赠送鲜花。图自越通社
苏林总书记向梁强主席和陈锦秀同志赠送鲜花。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10月25日,在越共中央总部,越共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举行仪式,向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陈锦秀同志颁发担任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任命决定,接替已被国会选举担任国家主席职务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梁强同志。

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出席仪式,并向陈锦秀同志授予越共中央政治局2024年10月25日第1616号决定(1616-QĐNS/TW),任命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陈锦秀同志担任越共第十三届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职务。苏林总书记向中央书记处新任常务书记陈锦秀同志送花表示祝贺。

苏林总书记在仪式上发言强调,中央政治局一致同意任命陈锦秀同志担任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这是在全党积极筹备各级代表大会、迎接党的十四大背景下的一项重要任务。

苏林总书记要求陈锦秀同志抓紧落实好越南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书记处工作条例所规定的书记处常务书记同志的职责和任务,同党中央总书记一道领导、指导党的日常工作。

陈锦秀同志在仪式上讲话时表示,在全国上下都在集中力量胜利贯彻落实党的十三大决议、积极做好各级党的代表大会筹备工作,迎接党的十四大的背景下,这是一种莫大的荣幸,同时也是重大责任。

陈锦秀同志指出,将继续秉持责任感和政治勇气,继承和弘扬前辈同志的经验,满足党和人民日益严格的要求,希望继续得到各机关、单位的协调、分享、支持和帮助,以圆满完成任务。(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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