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批准任命三名副总理和两名部长

越南第十五届国会第八次特别会议8月26日上午在首都河内国会大厦开幕。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政府总理范明政,国会主席陈青敏等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会期1天,国会讨论以下事宜并提出意见:免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免去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职务,进行职务调整;批准免去一位政府副总理和司法部部长,进行职务调整;批准免去一位政府副总理职务和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离开工作岗位;罢免一位第十五届国会代表;补充任命一名副总理,批准任命3名副总理,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部长、司法部部长,投票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

具体,432名国会代表投赞成票(占国会代表总数的89.81%)通过了有关批准政府总理关于任命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阮和平,越共中央委员、党组书记、财政部长胡德福,越共中央委员、政府党组委员、党组书记、外交部长裴青山为政府副总理(任期2016-2021)的建议的决议。

426名国会代表投赞成票(占国会代表总数的88.57%)通过了有关批准政府总理关于任命越共中央委员、安沛省委书记、安沛省第十五届国会代表团团长杜德唯为自然环境部部长和越共中央委员、庆和省委书记阮海宁为司法部部长(任期2016-2021)的建议的决议。

当天下午,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在主席府主持国家主席关于任命政府副总理、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长以及司法部部长(2021-2026年任期)的决定书公布和颁发仪式。

苏林总书记、国家主席代表党和国家领导人向三位新任副总理和两位新任部长表示祝贺,并希望上述五位继续发扬革命传统,涵养高尚的道德品质,全心全意对党、对祖国、对人民绝对忠诚;为祖国、为人民服务,始终学习和遵循胡志明主席的思想、道德与作风;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被交给的各项任务,在新形势下为建国卫国事业做出积极贡献。(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