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锦秀同志被担任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

10月25日在越共中央总部,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向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陈锦绣授予担任越共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等职务的决定。

根据越共中央政治局2024年10月25日第1616号决定,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陈锦秀被担任越共第十三届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职务,接替被国会选举担任国家主席职务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梁强同志。

苏林总书记在仪式上发言时强调,这是在全党积极筹备各级代表大会,迎接党的十四大背景下的一项重要任务。苏林总书记要求陈锦秀同志抓紧落实好越南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书记处工作条例所规定的书记处常务书记同志的职责和任务。

陈锦秀同志在仪式上讲话时表示, 将继续秉持责任感和政治勇气,继承和弘扬前辈同志的经验,满足党和人民日益严格的要求,希望继续得到各机关,单位的协调,分享,支持和帮助,以圆满完成任务。(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