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授予越南警卫司令部“国家一级自由勋章”

2月23日上午,代表老挝安全部部长,老挝革命党中央书记通班·森·阿蓬向越南公安部属下警卫司令部授予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国家一级自由勋章”。

2月23日上午,代表老挝安全部部长,老挝革命党中央书记通班·森·阿蓬向越南公安部属下警卫司令部授予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国家一级自由勋章”。

这是老挝革命党、国家和政府对越南公安部属下的警卫司令部多年来与老挝中央保卫司令部展开国际的合作所取得成绩的认可。

基于越老两党、两国和两国人民精心培育的传统友好关系,越南警卫力量光荣获得越南党、国家和公安部交付帮助老挝警卫力量进行业务培训、业务经验交流等工作。越南警卫司令已经出色的完成任务,为加强越南与老挝的特殊团结、传统友谊和全面合作关系做出巨大贡献。

老挝革命党中央书记通班·森·阿蓬亲手将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国家一级自由勋章”扣上越南公安部警卫力量军旗。这肯定了越南公安部警卫力量与老挝中央保卫力量合作的成果。(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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