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2月13日,泰国选举委员会发表声明该国宪法法院考虑解散提名国王姐姐乌汶叻为总理候选人的泰国护国党,因该行为违背君主立宪制度。
泰国《政党法》第92条规定,当选举委员会有充足证据认定某个政党的行为有违君主立宪制度,应提请宪法法院解散该党。
此前11日,泰国国家选举委员会审议通过了45个政党提名的共69位总理候选人名单,由泰护国党提名的总理候选人、现任国王的姐姐乌汶叻公主不在其中,这意味着,乌汶叻公主没有通过选举委员会的候选人资格审查。
选举委员会给出的理由是,根据2月8日颁布的国王御令和现行宪法,所有王室成员都应超然于政治之上并保持中立,不能担任任何政治职务,否则将违反宪法精神,与现行的君主立宪制度相违背。
泰国定于3月24日举行近5年来首次大选。亲他信派政党泰护国党8日提名乌汶叻为该党总理候选人,引起泰国社会不小震动。泰国当日公布国王玛哈·哇集拉隆功签署的公告,国王认为姐姐乌汶叻仍是王室家族一员,而王室成员应保持中立,不能担任政府公职。(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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