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按计划,1月18日上午河内市人民法院将重新开庭审理原工贸部长武辉煌及其同案犯涉嫌在越南工贸部和胡志明市发生的“违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规定导致损失浪费”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案。
审判委员会决定传唤原工贸部副部长阮南海和18名涉案人员。
此案同案犯包括潘志勇(生于1957年,原工贸部轻工业司司长),阮友信(生于1957年,原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林原魁(生于1955年,原胡志明市计划与投资局副局长),陶英杰(生于1957年,原胡志明市自然资源与环境局局长),黎文青(生于1962年,原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黎光明(生于1957年,原胡志明市计划与投资局基础设施发展室室长),阮青章(生于1974年,原胡志明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室都市室室长),张文优(生于1970年,原胡志明市自然资源与环境局土地管理室副室长),阮兰珠(生于1975年,原胡志明市自然资源与环境局土地管理室人员)。
其中,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2015年《刑法》第三款第219条规定以“违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规定导致损失浪费”为由对武辉煌和潘志勇进行追诉,以“违反土地管理规定”对其他8名被告进行追诉。
此前1月7日,河内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武辉煌及其同案犯一案。由于10名被告人当中的3名被告人缺席,检察院代表和部分辩护律师已建议审判委员会延期开庭,确保被告人和当事人的权益。
此案引起社会舆论极大关注,涉案人员包括工贸部和胡志明市的多名原领导,涉案资金多达2.713万亿越盾(1.18亿余美元)。
武辉煌于2007年8月至2016年4月担任越南工贸部长。
2011年和2012年,政府发布决议,要求各部门、国有企业停止在主要业务之外领域开展投资,尤其是在房地产和金融等领域的投资。
按计划,国有企业Sabeco公司在胡志明市二征夫人路总面积6000平方米的 2-4-6号土地上开展项目,虽然该公司无法安排转换使用目的的资金(1.2万亿越盾),但武辉煌仍决定对项目进行投资,无视政府的决议。
武辉煌指示胡氏金钗(原工贸部副部长)和潘志勇(原轻工业司司长)签署多项文件,要求Sabeco人员使用其权限和 Sabeco的资金与私人公司注资建立Sabeco Pearl公司,以实施房地产项目。
由于被告人胡氏金钗逃跑,调查机构已终止调查决定书并发布通缉令,等逮捕归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