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总理签发决定罢免吴文俊清化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职务

1月18日,政府总理已签发关于对清化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吴文俊(2016—2021年任期)给予纪律处分的第80号决定。
政府总理签发决定罢免吴文俊清化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职务 ảnh 1附图:吴文俊。(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1月18日,政府总理已签发关于对清化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吴文俊(2016—2021年任期)给予纪律处分的第80号决定。

具体,政府总理决定罢免吴文俊清化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职务,该决定从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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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越共中央书记处于2017年12月26日签发关于对清化省委委员、省人民委员会党组干事会成员、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原清化省建设厅厅长吴文俊给予纪律处分的第651号决定。

越共中央书记处认为,吴文俊从2010年10月至2015年11月担任清化省建设厅党委书记、厅长职务期间已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违反党和国家关于组织-干部工作的规定。吴文俊的违纪违规行为极为严重,按照越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对违纪违规党员和党组织给予纪律处分的第102号规定,中央书记处决定撤销吴文俊党内各职务。(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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