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最高人民法院1月14日举行会议,部署2014年任务。国家主席张晋创出席会议并发表了讲话。

在会议上发表指导性讲话时,张主席对各级人民法院2013年所取得的成果予以高度评价。他强调,根据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法院是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人民法院有责任保障公理、人权、公民权、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利益和各组织与个人的权益。

张晋创要求法院部门明确调查、起诉、审理等过程中司法权的含义,全面、系统研究法院与审判委员会的职能,旨在具体落实宪法的规定,发挥法院的作用。

张晋创责成最高人民法院领导人在结合实施诉讼与司法改革过程中严格指导各级人民法院,其中着重落实越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到2020年司法改革的决议。此外,集中采取突破性措施,提高庭审工作和人员培训工作质量。

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报告,2013年,人民法院在各工作方面的活动有积极转变,尤其是审理各种案件质量已达到提高,在受理39.5万多起案件中已处理好近36.5万起,达92.3%。最高人民法院和省级人民法院已处理好1.17多投诉书中的7438个。(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