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回答记者提出关于中国公布《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越南对此有何看法的提问时,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黎海平强调:“越方认为,有关各国在东海上展开的一切活动应为建设和平、稳定、合作与发展的地区做出积极贡献,严格遵守《国际法》,尤其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尊重沿海国家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越通社-VNA)
越共中央政治局、书记处《关于调整经济集团、总公司和国有商业银行党组织的结论》发布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近日正式发布了越共中央政治局、书记处于2025年11月11日签发关于调整经济集团、总公司和国有商业银行党组织的第208-KL/TW号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