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回答记者提出关于中国公布《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越南对此有何看法的提问时,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黎海平强调:“越方认为,有关各国在东海上展开的一切活动应为建设和平、稳定、合作与发展的地区做出积极贡献,严格遵守《国际法》,尤其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尊重沿海国家的主权、主权权利和管辖权。”(越通社-VNA)
越南和欧盟推动全面合作
越南外交部副部长黎氏秋姮11月24日在布鲁塞尔欧盟对外行动署(EEAS)总部与欧盟对外行动署亚太总局代理总司长葆拉·潘帕洛尼共同主持了第六次越南—欧盟联合委员会会议,旨在落实《越南与欧盟全面合作伙伴框架协议》(P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