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市——《东盟宪章》的目标之一是有效应对所有的威胁、各种跨国罪犯和跨境挑战,符合于全面安全原则。

东盟政治-安全共同体建设总体规划是一项包括实现《宪章》上述目标和政治-安全共同体目标各项措施的文件。为了有效应对各种非传统安全挑战,政治-安全共同体建设总体规划提出以下主要方向:

其一,加强应对非传统安全挑战领域合作,尤其是应对跨国罪犯及跨境挑战。各项具体措施包括:有效实施工作议程各项优先领域,以实现跨国罪犯行动计划;批准东盟各成员国有关罪犯问题的司法协助协约,将其成为东盟的协约;加强罪犯引渡领域合作;加强应对人口拐卖,保卫人口拐卖受害者,符合东盟关于反人口拐卖的《东盟宣言》等。

其二,加强反恐领域合作,其中包括以下具体措施:助推实现东盟关于反恐的全面行动计划;鼓励面向彻底解决反恐问题的各个发展倡议等。

其三,加强东盟在应对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中的合作力度,具体措施包括:在政治和实际层次上及时有效实现东盟关于解决灾祸的有关协议,旨在协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国家;加强军事-民事合作力度,以及时有效解决大型自然灾害;规划关于人道主义援助和自然灾害救助的战略方向等。

其四,及时有效应对影响到东盟的各个严重问题或各个危机和挑战。具体措施包括:在发生影响到东盟的紧急情况的时候,立即召开东盟高层或部长级会晤;商讨解决那些紧急情况的各项措施等。(来源:越南《人民军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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