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青敏同志担任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副主席兼秘书长职务 hinh anh 1陈青敏同志担任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副主席兼秘书长职务。 (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第八届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第五次会议4月14日下午在河内召开,旨在健全其若干领导职务。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阮善仁,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民运部部长张氏梅,前中央书记处书记、前中央民运部部长何氏洁等出席会议。

阮善仁同志在会议上发表讲话时通报了有关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及其主席团若干职务健全的事宜。根据越南祖国阵线的章程,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团已召开会议,并颁布有关人事问题的决议。

据此,中央政治局颁布关于免去将自2016年10月1日起退休的武仲金同志的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副主席、秘书长职务,继续担任第十三届国会代表的决定。中央政治局向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推荐越共中央委员、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副主席陈青敏代替武仲金同志担任2014-2019年任期第八届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副主席兼秘书长。同时,推荐何氏洁同志担任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非专责副主席。中央政治局也推荐张氏梅同志参加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团。

在会议上,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全部委员对免去武仲金同志职务并协商选举陈青敏同志担任2014-2019年任期第八届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副主席兼秘书长一事表示赞同。

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团向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提交关于补选第八届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委员、主席团团员、非专责副主席的提议。主席团提议补选12位同志担任第八届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委员,补选4位同志担任第八届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主席团(其中包括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民运部部长张氏梅),补选前中央书记处书记、前中央民运部部长何氏洁以及越南祖国阵线河内市委员会主席武鸿卿担任第八届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非专责副主席。结果显示,越南祖国阵线中央委员会全部委员同意协商选举上述职务。

陈青敏同志于1962年8月12日出生,后江省甲州城县石春乡人。陈青敏同志曾担任后江省团省委副书记、芹苴市团市委书记、芹苴市人民委员会副主席、芹苴市平水郡郡委书记、芹苴市人民委员会主席、芹苴市市委书记等职务。(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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