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3月1日,胡志明市公安局安全调查机构根据2015年《刑法》第117条以“制作、储存、散发、宣传含有煽动宣传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内容的信息和资料”对陈文邦(生于1961年,居住胡志明市)进行起诉,并执行逮捕令和搜查令。
调查机构称,警方已查获陈文邦的部分含有煽动宣反对国家内容的书籍和资料。被告人的行为已对胡志明市的政治安全局势和社会秩序安全造成不利影响。
此前,2021年11月24日,调查机构对“制作、储存、散发、宣传含有煽动宣传反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内容的信息和资料”一案进行起诉。2022年2月23日,在掌握足够的证据后,调查机构对陈文邦作出起诉决定。
目前,胡志明市公安调查安全机构继续对陈文邦及其它涉案人员的犯罪行为进一步调查以依法处理。(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