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大光签署主席特赦令 对4384名罪犯实行特赦

11月30日上午,越南国家主席办公厅同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政府办公厅以及各有关机关联合召开国内外记者新闻发布会公布对符合要求的监狱服刑人员和缓刑暂不收监人员进行特赦的决定。
陈大光签署主席特赦令 对4384名罪犯实行特赦 ảnh 1新闻发布会全景。(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11月30日上午,越南国家主席办公厅同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政府办公厅以及各有关机关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对符合要求的监狱服刑人员和缓刑暂不收监人员进行特赦的决定。

国家主席办公厅副主任江山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2016年主席特赦令。国家主席陈大光已签署主席特赦令,对符合要求的4180名监狱服刑人员和204名缓刑暂不收监人员进行特赦,其自2016年12月1日开始生效。

江山同时透露,2016年特赦令继续反映出党、国家对犯罪人员的宽大政策以及越南人民的人道主义传统,其有助于鼓励犯罪人员改过自新并成为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此外,特赦令也是对犯罪人员的改造结果和守法意识的认可,是犯罪人员教育改造过程中的结果,其同时反映出监狱、家庭、各有关机关和全社会在执行党和国家的刑事政策中的密切协作配合等。

值此机会,国家主席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和公安部领导人在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的提问时透露,2016年特赦人员名单中有14名外国公民(中国9人、韩国1人、老挝3人、澳大利亚1人)。获特赦罪犯中年龄最大者84岁,年龄最小者16岁,女性罪犯689名。(越通社——VNA)
越通社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