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地港系统发展规划获批

越南政府副总理刚签发关于批准陆地港系统发展规划(2021-2030 阶段, 远期至2050年)的第979号决定。
陆地港系统发展规划获批 ảnh 1附图 。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 ——越南政府副总理刚签发关于批准陆地港系统发展规划(2021-2030 阶段, 远期至2050年)的第979号决定。

规划的总体目标是逐步形成和发展全国陆地港系统,满足进出口货物运输需求,提升各海港货物的吞吐能力;合理组织集装箱运输,减少运费和货物在港口堆放时间,确保货物安全。

此外,规划还有助于减少特别是各大城市和拥有大港口地区的交通拥堵,保护环境。把陆地港系统发展成为货物运输、中转、分配与提供物流服务相结合的枢纽。

规划提出到2030年,发展按照各运输走廊能满足集装箱吞吐能力的25-35%的陆地港系统,形成年均集装箱吞吐量达1190万-1790万标箱的陆地港、陆地港群。

北部地区陆地港、陆地港群年均集装箱吞吐量从429万至620万标箱,中部-西原地区为从90万至140万标箱,南部地区为从680万至950万标箱。

到2050年,把陆地港系统发展成为货物运输、中转、分配与提供物流服务相结合的枢纽,按照各运输走廊能满足集装箱吞吐能力的25-35%,同时满足各地方物流服务需求。到2030年陆地港系统投资资金需求约27.4万至423.8万亿越盾(折合人民币85.22亿元    - 131.81亿元)。

与此同时,优先投资发展在运输走廊上与北部地区各大港口(海防港)、南部地区(胡志明市港口,巴地头顿港)连接的的陆地港。

规划还提出一些关于机制和政策、筹集资金、国际合作、科技和环境、人力资源发展和规划实施等的方案。(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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