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数字内容创造力领域版权侵权的“流行病”

解决网络空间的版权侵权问题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因为盗版数字内容的网站可以找到许许多多办法和措施来规避法律,甚至绕过人工智能。
遏制数字内容创造力领域版权侵权的“流行病”

越通社河内——在世界上每一个国家的数字化转型速度加快已成为必然之势的背景下,网络空间的盗版问题已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根据越南政府2023年4月6日签发的关于批准"至2025年新闻媒体数字化转型和至2030年发展方向"战略的第348/QĐ-TTg号决定,实现新闻媒体数字化转型,此举的意义在于:推动新闻媒体朝着专业化、现代化的方向发展;做好党的革命事业和国家的改革事业的宣传使命;承担好社会舆论引导的角色,维护线上通信主权;对读者的体会进行有效改革;创造新的收入来源;促进数字内容产业的发展。

可以肯定的是,数字内容创作已成为内容生产商以及数字广告业务企业的沃土。从网上一键订购、娱乐视频搜索和分享、欣赏顶级足球比赛等,数字化应用和数字化进程所带来的利益已经渗透到社会发展、大众生活的方方面面。便利政策以及数字技术的爆发式发展已成为了共同发展趋势。然而,数字内容创作方面仍出现若干不足之处,尤其是盗版问题。

遏制数字内容创造力领域版权侵权的“流行病” ảnh 1数字内容创作已成为内容生产商以及数字广告业务企业的沃土。

据亚洲反盗版联盟(CAP)的一项考察结果显示,越南是通过在线内容流媒体服务、社交网络或在线消息传递版权侵权率较高的国家。具体的是,高达41%的违规行为是通过社交网络平台和信息应用程序发生的;19%的违规行为是通过流媒体发生的;盗版平台的使用率也占到了61%。

遏制数字内容创造力领域版权侵权的“流行病” ảnh 22012年出版法仍存在电子出版管理工作中的许多不足。图自Vietnam+

据越南数字内容版权中心代表表示,目前,数字环境中的版权侵权行为在许多平台上都公开发生,因为用户仍然倾向于使用非版权内容。违规者年龄大多在18-24岁之间,使用盗版内容的比例高达65%。根本原因是盗版网站常以非常便宜的价格甚至免费提供内容,目的只是为了获得用户。

这种“流行病”会带来许多严重的影响,如给国家增值税收入造成损失,降低外国投资者对越南的信任度。视频内容方面,据亚洲媒体合作伙伴的报告,2022年,估计有1550万违规者,导致损失额达3.48亿美元,占正版视频行业收入的18%。如果不采取具体的防范措施,专家预测到2027年该数字将增至1950万人,损失额将达到4.56亿美元。

违法上传网络的内容,如音乐、影片等,给音乐、影视作品制作发行单位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对于近年来的影片,制作发行单位要花数百亿越盾来制作影片。然而,在被盗版并发布在社交网上后,同一个内容,他们仅收取几百万越盾的广告费。

“致力于一个韧性和适应的东盟”

面对数字化转型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从9月22日至23日在岘港市举行的第16届东盟信息部长会议(AMRI-16)和第7届东盟与中日韩信息部长会议(AMRI+3)期间,按照越南的倡议,东盟各成员国首次讨论了关于通信传媒中的数字化转型主题,吸引了各国代表的广泛关注。

各国部长强调了通信传媒中的数字化转型作用,以及数字化转型对赋予个人和社会权利的作用,鼓励东盟各个成员考虑制定关于新闻媒体数字技术转型的总体计划。

遏制数字内容创造力领域版权侵权的“流行病” ảnh 3第16届东盟信息部长会议(AMRI-16)和第7届东盟与中日韩信息部长会议(AMRI+3)期间,按照越南的倡议,东盟各成员国首次讨论了关于通信传媒中的数字化转型主题,吸引了各国代表的广泛关注。图自越通社

东盟各国代表呼吁加强媒体、社会和人民之间的对话和对接沟通,旨在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呼吁区域合作共建健康的网络空间环境,通过提高数字能力,最大化促进信息资源,从而建立互信,做好舆论导向工作,为东盟各国公民,尤其是青年一代和老年人加强数字领域的培训。

作为对数字化转型对地区经济体和社会的信心和重要作用的肯定,越南在会议上提出的倡议获得了东盟各国的关注。对于这一问题,越南通信传媒部副部长阮青林表示,东盟各国已达成共识,共同携手寻求措施和共同的解决方式。越南强调,新技术产生积极的影响,但如果控制不好,将对整个社会、人民带来许多消极的影响,同时造成政治、经济和社会方面造成难以预料的后果。东盟要携起手来,出台共同规定,要求跨境传媒平台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东盟每个国家和地区的行为准则。

防疫力量薄弱

可以说,新闻媒体、广播电台是受到数字技术爆发影响最为严重的领域,因为传统的传媒类型逐渐失去市场份额和收入。随之而来的直接且不可避免的后果是面临数字平台内容的版权侵权问题,其中一个较大的问题就是网络版权侵权现状。

随着“侵权病毒”的危险变种越来越多,因国家管理能力、企业、出版商和投资者的管理能力仍然有限,因此针对这一“流行病”的疫苗不够强大。网络空间中的数字版权侵权行为日益频繁,多样化且难以控制。其中最普遍的方式之一是在电子商务平台和社交网络上销售假冒盗版书籍。

许多个人、组织还利用正版OTT网站和应用程序、境外域名注册和服务器安置网站、盗版OTT应用程序提供侵犯版权的数字图书产品;利用数字技术,尤其是人工智能,制作衍生作品,但不遵守版权及相关权利的规定。

虽然越南已制定关于版权保护相对完整的法律体系,其中包括《出版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等版权保护规定,签署加入多项相关的国际协定和条约,但由于遇到技术问题,尤其是数字技术的挑战,版权侵权现状仍较为复杂。网络上的内容管理工作现由通信传媒部、科学技术部、文化体育与旅游部三个部级机构管理。因此,侵权处理问题仍需要大量的时间来解决。

有关机关需要进行数据共享,从而提高合作效率。此外,处罚也必须更加严厉,例如以前行政处罚最高罚款金额是1.5亿越盾,而报道足球并组织在线足球博彩的盗版网站则可赚取数十亿越盾的利润。

配套措施

国家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对社交网站和电商平台用户的管理方式和机制有明确的规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负责确保商品的质量、原产地和商品供应商的可靠性等。应在存储服务提供商、网络运营商和相关单位之间建立共同协调机制,迅速有效解决版权侵权问题;同时,对于侵犯版权的行为,需要进行制裁和严厉处罚。

在打击版权侵权的“斗争”中,不可忽视增强全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措施。各国的经验表明,除了完善法律框架和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外,网络空间中的图书版权保护工作应使用技术解决方案。当前所采用的版权侵权控制与预防技术包括,在线指纹、数字版权管理、版权印章技术等。

防范网络空间中的图书版权侵权问题,就是保护作者著作权、知识创造的价值,同时也是保护读者的权力,增加数字内容产业的价值,同时为净化网络环境做出积极的贡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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