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机遇 hinh anh 1阮春福总理与各国领导人见证《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签署。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东盟十国以及与东盟所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澳大利亚、中国、日本、韩国、新西兰五国刚签署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在上述15个国家批准后正式启航,将打造出消费者规模为22亿人、经济规模占全球GDP的30%的市场,并成为世上最具规模的贸易自由区。

对于越南农业而言,《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有望为越南拥有优势的产品,尤其是热带农产品和加工食品开辟一个巨大的潜在市场。目前,越南已向东盟市场出口大米、咖啡、胡椒、蔬菜等农产品和水产品,东盟是越南蔬菜水果的第二大出口市场。不仅如此,该协定之所以有利于助推越南大力出口农林水产品,是因为货物进出口流程简化协助企业降低成本和节省时间,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其在上述15个国家的竞争力和业务利润率。

值得一提的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所示的原产地规则被视为越南农产品的大优势。据此,该协定制定本地区统一的原产地规则,即取消对许多自由贸易协定参照需求和给不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缔约国调整对类似产品的不同手续。可见,与根据《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全面及进步协定》或《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享受优惠关税待遇的货物原产地规定相比,对越南企业尤其是农业企业来说,《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所示的原产地规定更加容易。

然而,若欲彻底挖掘该协定带来的利益,除了市场机遇以及农林水产品出口的便利要求与条件以外,越南农业也要面临该协定的层层挑战。首先,越南的类似商品会承受《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缔约国的激烈竞争。其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生效后,越南也成为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缔约国进口农产品的市场,所以越南企业就在境内市场上承受你死我活的竞争。

距离《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正式生效的时间不多,越南应赶紧抓住该协定带来的机遇,同时克服所存在的不足之处。

农业企业应更加仔细地了解和研究相关市场,以具备合适的出口商品结构,同时在具备有满足该协定的标准认证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商品质量,而且向超越他国类似产品的质量迈进,进而赢得消费者的青睐。最终,为越南农产品建立巨大且稳定的销售渠道,并为越南农业在世界市场上逐渐树立牢固地位打下决定性基础。(来源:越南人民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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