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副总理阮春福近日签署了关于颁发《越老劳务合作协议》实施计划的2404号决议。

决议明确规定了该计划的任务以及落实各项具体内容的路线图。

越南劳动荣军与社会部是该计划的主管部门,同时与越南各部委、行业、各省和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配合落实该协议。

越南政府也要求在越老劳务与社会福利部长会议的框架内,越南劳动荣军与社会部每两年一次举行评估《越老劳务合作协议》的落实结果,同时与老挝劳动与社会福利部就协调配合问题交换意见。

落实该计划的过程中,越南劳动荣军与社会部要定期地对《越老劳务合作协议》的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和监督,及时发现不足之处,并对其进行调整,使其更加贴近越老两国的实际情况,同时定期地向政府、政府总理汇报实施上述计划的情况。

该决议从2014年12月31日起生效。(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