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自10月20日起将新冠肺炎划归B类传染病

据卫生部于2023年10月19日签发的3896号决定,自2023年10月20日起,该部将新冠肺炎从A类传染病名单中移除, 划归为B类传染病。
越南自10月20日起将新冠肺炎划归B类传染病 ảnh 1附图。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据卫生部于2023年10月19日签发的3896号决定,自2023年10月20日起,该部将新冠肺炎从A类传染病名单中移除, 划归为B类传染病。 

《决定》指出,新冠肺炎属于B类的传染病,其潜伏期为4天,未发现新增病例的时间为8天(此前是潜伏期为14天,未发现新增病例的时间为28天)。这一调整基于科学证据,当前的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世界卫生组织和美国疫情防控中心的指示来调整。

自疫情爆发以来,越南经历过四波疫情,累计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为11624065例,在231个国家和地区中位居第13位。而按每百万人感染率计算, 越南在 230 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 120位(平均每百万人感染 117470例)。累计治愈病例10640953例;累计新冠肺炎死亡病例为43206例,致死率0.4%,在230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26位,在50个亚洲国家中位居第7位。

截至目前累计新冠疫苗接种量为266532582万剂。(完)
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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