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五次会议公报(第十七号)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五次会议6月11日继续召开。国会主席阮氏金银主持会议。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五次会议公报(第十七号) ảnh 1会议场景。越通社记者 芳花 摄

越通社河内——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五次会议6月11日继续召开。国会主席阮氏金银主持会议。

上午,国会副主席汪周刘引导会议。

国会听取国会常委会委员、国会法律委员会主任阮克定作国会常委会关于延迟表决《云屯、北云峰和富国特别经济行政单位法草案》的报告。

国会表决通过6月15日上午会议闭幕会议程调整,取消表决《云屯、北云峰和富国特别经济行政单位法草案》及实施该法案的决议,以继续对该法案进行研究并完善,于第6次会议递交国会审议并通过。

其后,国会就《特赦法》(修正案)进行讨论。在讨论过程中,共21名国会代表发表意见、4名代表进行辩论。各意见基本上赞成《特赦法》(修正案);同时对一些问题提出意见:颁布《特赦法》(修正案)的必要性;其调整范围;被大赦的特殊对象的确定原则;受特赦者履行罚款义务及民事义务的责任;对犯罪人员确保公平平等的办法和其他问题。

国会听取公安部部长苏林解答和澄清国会代表所提出的若干问题。

下午,国会副主席丛氏放引导会议。

国会就《教育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案》进行讨论。共20名国会代表发表意见、9名国会代表进行辩论。各意见基本上赞成颁布该法案的必要性;同时对一些问题提出意见:该法案调整范围,国民教育体系;教育目标、内容、方法、教程及文凭;教育单位体系,给其自主权和其他问题。

国会听取教育培训部部长冯春讶解答和澄清国会代表所提出的若干问题。

2018年6月12日星期二,国会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

上午,国会分别表决通过关于批准2016年国家预算决算的决议、《竞争法》(修正案)、2019年国会监督工作计划的决议、《网络安全法》和《诉讼法》。

下午:国会就《高等教育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案》进行讨论。(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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