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五次会议公报(第十七号)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五次会议6月11日继续召开。国会主席阮氏金银主持会议。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五次会议公报(第十七号) ảnh 1会议场景。越通社记者 芳花 摄

越通社河内——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五次会议6月11日继续召开。国会主席阮氏金银主持会议。

上午,国会副主席汪周刘引导会议。

国会听取国会常委会委员、国会法律委员会主任阮克定作国会常委会关于延迟表决《云屯、北云峰和富国特别经济行政单位法草案》的报告。

国会表决通过6月15日上午会议闭幕会议程调整,取消表决《云屯、北云峰和富国特别经济行政单位法草案》及实施该法案的决议,以继续对该法案进行研究并完善,于第6次会议递交国会审议并通过。

其后,国会就《特赦法》(修正案)进行讨论。在讨论过程中,共21名国会代表发表意见、4名代表进行辩论。各意见基本上赞成《特赦法》(修正案);同时对一些问题提出意见:颁布《特赦法》(修正案)的必要性;其调整范围;被大赦的特殊对象的确定原则;受特赦者履行罚款义务及民事义务的责任;对犯罪人员确保公平平等的办法和其他问题。

国会听取公安部部长苏林解答和澄清国会代表所提出的若干问题。

下午,国会副主席丛氏放引导会议。

国会就《教育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案》进行讨论。共20名国会代表发表意见、9名国会代表进行辩论。各意见基本上赞成颁布该法案的必要性;同时对一些问题提出意见:该法案调整范围,国民教育体系;教育目标、内容、方法、教程及文凭;教育单位体系,给其自主权和其他问题。

国会听取教育培训部部长冯春讶解答和澄清国会代表所提出的若干问题。

2018年6月12日星期二,国会在会堂举行全体会议。

上午,国会分别表决通过关于批准2016年国家预算决算的决议、《竞争法》(修正案)、2019年国会监督工作计划的决议、《网络安全法》和《诉讼法》。

下午:国会就《高等教育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法案》进行讨论。(越通社—VNA)

越通社

更多

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与中央办公厅及参谋机构举行工作会议。图自越通社

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与中央办公厅及参谋机构举行工作会议

3月3日下午,越共中央总书记苏林在党中央总部主持召开与中央办公厅及各参谋机构的工作会议,重点审视中央政治局、书记处的工作计划,特别是2026年第一季度的各项任务以及越南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的筹备工作。

加强党对反腐败、反浪费及反消极工作的领导。图自越通社

加强党对反腐败、反浪费及反消极工作的领导

3月3日上午,在越共中央驻地,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越共十届三中全会决议执行20周年总结方案编制指导委员会主任陈锦秀主持召开会议,对《第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关于加强党对防范贪污、浪费工作的领导与指导决议执行20周年总结,提请中央委员会审议,并颁布关于新阶段防范和打击贪污、浪费及不正之风工作的决议》提出意见。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黎明兴向陈辉俊同志颁发决定。图自越通社

陈辉俊同志担任宁平省委书记

3月3日,宁平省委召开越共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关于干部工作的决定部署会议。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黎明兴出席会议并颁布干部任免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