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四届国会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集中解决新农村建设中基本建设债务问题

为实施2016年国会监督计划,国会常务委员会成立“将新农村建设国家目标计划与农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实施情况的监督小组。在越南第十四届国会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举行期间,10月5日上午,国会常委会对上述专题监督报告进行讨论。
越南第十四届国会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集中解决新农村建设中基本建设债务问题 ảnh 1附图(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为实施2016年国会监督计划,国会常务委员会成立“将新农村建设国家目标计划与农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实施情况的监督小组。在越南第十四届国会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举行期间,10月5日上午,国会常委会对上述专题监督报告进行讨论。

报告显示,越南新农村建设国家目标计划已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实施并取得积极成效。农村面貌焕然一新,农村居民收入及其物质和精神生活逐步改善并进一步发挥人民群众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当家做主的地位。截至2016年9月,全国共有2045个乡达到新农村建设标准(占23%),24个县级单位获得政府总理颁发的新农村建设达标认证。

报告指出,新农村建设国家目标计划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之一是地方政府基建类负债较高。目前全国63个省市中的53个省市的基本建设债务达15.2万亿多越盾(约合6.8亿美元),占全国负债总额的46.9%。此种情况对越南党和国家新农村建设政策产生不良影响。

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部长阮春强表示,基建负债处于较高水平的原因之一是部分地方只顾成绩,为尽快达到新农村建设标准而急于求成。

为解决此问题,与会代表提出若干具体措施,即不允许未付清债务的地方继续开展新的建设项目,只批准能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项目,同时严格遵守有关公共投资、招标等的法律法规,暂停对有基本建设负债的地方进行新农村建设达标的审议等。(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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