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8日,国会举行全体会议。

上午,国会主席阮生雄主持会议。

国会已分别听取:国会副主席、《1992 年宪法》修改草案委员会副主任汪周刘所作有关解答、吸收国会代表对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修宪草案和关于宪法实施的决议草案意见的报告。国会常委会委员、国会法律委员会主任、《1992 年宪法》修宪草案委员会委员、《 1992 年宪法》修宪草案编委会主任潘忠理宣读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草案(修正案)全文。

国会表决《宪法》草案全文。

尔后,国会已听取国会常委会委员、国会法律委员会主任、《1992年宪法》修宪草案委员会委员、《1992年宪法》修宪草案编委会主任潘忠理所作关于宪法实施的决议草案。

其后,国会表决通过宪法实施决议。

下午,国会副主席阮氏金银主持会议。

一、国会通过关于2014—2016年阶段政府债券资金补充发行和分配的决议。

国会已听取: 国会常委会委员、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主任冯国显所作有关解答、吸收国会代表对决议草案的意见的报告; 会议秘书处委员、国会财政预算委员会副主任丁文雅所作关于决议草案的报告。

国会表决通过决议。

二、国会就《外国人在越南出入境和居留法》草案展开讨论。国会副主席黄玉山主持会议。

在会上,来自 11 个省、直辖市的 11 位国会代表发表意见。主要围绕以下内容:

- 有关禁止行为;

- 词语说明;

- 给外国人颁发签证的时限和条件;

- 有关尚未允许入境的场合;

- 有关暂且延缓出境的场合,暂且延缓出境、取消延缓出境的权限;

- 暂时驻留申请,有关审核暂时驻留申请书的场合;

- 外国人的权利和义务;

- 出入境管理机关等等。

国会副主席黄玉山发表意见,结束当天的议程。

2013年11月29日星期五,国会继续召开全体会议。上午,国会表决通过《土地法》(修正案),讨论《破产法》(修正案)。下午,国会表决通过一些决议,举行闭幕式。第十三届国会第六次会议闭幕式将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向全国同胞和选民进行现场直播。(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