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渔船在海上作业时已履行国际义务 hinh anh 1附图  图自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6月20日——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黎氏秋姮20日在外交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关于越南对中国铁壳渔船击沉菲律宾渔船,致使22名菲律宾渔民在海上漂流一事有何反应的提问时表示:

“越南认为包括在海上作业各艘渔船在内的船只需对履行国际法,尤其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的各项规定以及联合国国际海事组织(IMO)的各项倡议负有责任。据此,各艘渔船需对海上遇难渔民给予人道主义待遇和提供援助负有责任。越南渔船在海上作业时已按照越南是成员的联合国1982年《海洋法公约》和《国际海事组织公约》中各项规定履行各项国际义务。”(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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