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下午,越南海防市公安厅召开了记者招待会,公布关于BBG金融集团非法经营及诈骗占取财产案件的相关信息。

海防市公安厅从2015年2月开始立案调查BBG金融集团的犯罪行为。据初步调查结果,BBG金融集团共有4个分公司及14个分支机构,在越南11个省市展开经营活动。该集团的经营领域包括:网上黄金交易,越盾存款、金融投资等。该集团均以月均利息的诱惑吸引人们存款或对该公司投资。在客户对该集团投资时,其人员将帮助安装MT4软件,以跟踪或者直接进行经营活动。

据调查,从BBG金融集团成立至2015年3月31日,投资者共向该集团及黎明光个人银行账户转账总额为约5470亿越盾(约合2735万美元)。这笔钱已经被黎明光全部取光,并不知使用何处。根据越南《刑事法》第139条,这可是诈骗占取财产犯罪的行为。

2015年5月24日,在黎明光办理入境老挝手续时被广治省劳保口岸边防力量发出暂时拘留令。海防警察力量已把他押解到海防市。在公安调查机构,黎明光已承认他犯罪行为。

据他自首,在越南,黄金账户交易及黄金账户中介交易领域必须获得越南政府总理的批准及受到越南国家银行的许可证。BBG金融集团虽然尚未受到批准及许可证,就展开经营活动。据此,根据越南《刑事法》第159条,该集团的黄金账户交易及黄金账户中介交易活动是违法经营行为。

目前,海防市公安厅已起诉BBG金融集团非法经营及诈骗占取财产案件,起诉和暂时刑事拘留黎明光,继续扩大案件调查范围。(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