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越南水产加工出口协会(VASEP)代表表示,该协会正就美国商务部(DOC)日前公布对越南虾类产品征收反倾销税的第十次行政复议(POR10)结果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提起上诉做出准备。
VASEP代表表示,越南虾类产品不存在反倾销行为,因此将提起上诉要求美方将税率降低为零。
据越南工商部竞争管理局的消息,美方对自2014年2月1日到2015年1月31日期间出口美国的虾类产品进行第十次行政复议。因此,越南应诉企业的反倾销税税率为4.78%,较POR9相比,反倾销税税率自0.91%提升至4.78%。
竞争管理局代表表示,POR10的倾销幅度放大的主要原因是美国商务部继续采用差别定价法(Differential pricing),其中使用归零法(Zeroing)来计算倾销幅度。
据了解,世贸组织《反倾销协定》指出,计算倾销幅度时须将产品出口价格与正常价值(通常指国内价格)进行对比,以确定是否存在倾销行为并计算倾销幅度。而“归零”指只在出口价格低于国内价格时计算倾销幅度,当出口价格高于国内价格时将负的倾销幅度归零处理。其结果会人为放大倾销幅度,由此推算出的过高反倾销税也对出口厂商形成了不公平待遇。(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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