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正式对部分进口镀锌产品采取反倾销措施

3月30日,越南工贸部已颁布关于对部分进口镀锌产品(又称镀锌板)采取反倾销措施的1105/QĐ-BCT号决定。
越南正式对部分进口镀锌产品采取反倾销措施 ảnh 1 附图(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3月30日,越南工贸部已颁布关于对部分进口镀锌产品(又称镀锌板)采取反倾销措施的1105/QĐ-BCT号决定。

据此,进口越南的镀锌产品(镀锌板)按照编码系数进行分类。

越南对若干生产商和出口商采取的反倾销税率如下:烨辉(中国)科技材料有限公司3.17%;霸州市三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6.36%;本钢浦项冷轧薄板有限责任公司38.34%;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7.36%;天津海港钢卷公司26.32%;河北钢铁有限公司唐山钢厂38.34%;武汉钢铁(集团)公司33.49%;中国其他生产商和出口商38.34%。

越南对韩国浦项钢铁公司(POSCO)征收7.02%的反倾销税率;对韩国其他生产商和出口商征收19%的反倾销税率。

由此,越南对中国生产商征收反倾销税率最高为38.34%;对韩国生产商征收反倾销税率最高为19%。

该决定于签发之日起,15天后生效。该反倾销税的实施期限为五年。(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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