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有关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律实施现状与对策 hinh anh 1附图(图片来源:因特网)
10月19日,越南国会科技与环境委员会同越南自然与环境部联合举行“越南有关生物多样性保护法的法律事实现状与对策”的研讨会。

国会科技与环境委员会主任阮荣河在研讨会上发表主旨演讲时表示,越南《生物多样性法》于2009年生效,截至目前仍是越南有关生物多样性管理领域的最高效率的法律文件。该法律经6年实施后,越南国家生物多样性管理工作发生积极变化。

据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的核查结果,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在总面积达210万公顷的116个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展开,初步开发和有效利用生物多样性,各生态旅游、旅游环境、基因开发,促进畜牧业发展等活动已有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自然资源与环境部生物多样性保护局局长范英强表示,越南以多种自然生态、动植物、丰富和特用的基因等被评为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然而国家对生物多样性的管理工作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各部门间还缺乏沟通和合作。

研讨会上,代表们还提出越南有关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实施的现状与对策,如法律法规文件颁发缓慢、管理责任不明确,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投入仍有限,各保护区尚未有效运作等。代表们要求职能机关应努力解决所存在的问题,继续完善有关生物国样性保护的法律法规也有效实施有关这一领域的法律。(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