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教育培训部刚下发文件,要求全国各省教育培训厅、各所大学、大专院校施行《烟草危害预防控制法》并响应“2013年国家无烟周”活动。

越南教育培训部建议各教育单位指导并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及严格落实《烟草危害预防控制法》的各项规定;继续落实教育培训部部长有关加强教育行业中的烟草危害防控工作的56号指令及其规定。

越南教育培训部要求教育行业各机关、单位领导做好模范带头作用并呼吁本机关、单位的干部、公务人员和劳动者落实《烟草危害预防控制法》的各项规定以及相关实施细则。

2012年6月18日,越南国会在第十三届国会第三次会议上通过《烟草危害预防控制法》,该法2013年5月1日起正式生效,《烟草危害预防控制法》中已明确规定有关降低烟草需求的措施、控制烟草供应源的措施、预防控制烟草危害的保障条件等内容。(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