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近日颁发了关于批准于2015年3月3日签署的《越老贸易协定》的24号决议。
之前,今年3月3日,受越老两国政府的委托,越南工商部部长武辉煌已同老挝开玛妮·奔舍那签署了《越老贸易协定》,这协定将取代1998年所签署的贸易协定。
《越老贸易协定》共有6章,16条,在两国互换外交公函,确认各方已完成必要手续时上述协定将正式生效。
据《越老贸易协定》,越南和老挝将对来自各自国家的95%商品产品实施零关税。此外,双方一致同意越南对老挝一些特殊商品实施的进口优惠关税将在预计2015年内进行的边界贸易协定谈判进程中考虑和审议。
《越老贸易协定》生效后不仅为两国合作打下法律基础,有助于促进两国在贸易和服务领域的合作,而还助推越老传统友谊与特殊团结和全面合作关系发展。(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