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越南政府总理签发了关于成立广宁省芒街口岸经济区的决定。

这是国家领土和主权的划分具体地理界线的地区,区内设有独立经济空间。

根据政府总理决定, 广宁省芒街口岸经济区包括芒街市、海河工业海港区、广河市镇和海河县的广胜、广城、广明、广中和盖詹(Cai Chien) 等乡份, 总面积为12.1197万公顷, 其中陆地面积为6.6197万公顷,海上面积为5.5万公顷。

芒街口岸经济区分别为非关税区和多个职能区,如国际口岸区、工业区、金融中心区、城市区、行政中心区、居民区和其它职能区。

越南政府总理关于成立广宁省芒街口岸经济区的决定 从2012年6月1日起正式有效,取消政府总理于1996年9月18日所签发的关于在芒街口岸试点采取若干政策的657号决议。(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