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总理要求各部级机构、政府直属机关、各省和中央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加大对协定和欧盟市场的宣传力度,制定法律法规,改善竞争力和促进人力资源开发,制定企业工会、员工组织和民生保障、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等领域的政策与机制。

政府总理要求有关部门通过新闻媒体、电子信息网站向农民、渔民、中央和地方管理机构、行业协会、合作社、企业界、工人等进行宣传协定和欧盟市场相关内容。

与此同时制定符合国际惯例的各项扶持计划,改善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竞争力,同时做好各项应对措施准备工作,尤其是对遭受协定影响的行业,协助企业参加区域乃至全球生产链、价值链和供应链。(完)

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