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政府召开4月份例行会议:巩固企业信心 hinh anh 1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为期两天(5月4日至5日)的4月份政府例行会议5月5日上午在越南政府总理阮春福的主持下进行,继续对政府关于支持越南企业发展的决议草案建言献策。

阮春福总理强调,越南《投资法》(修正案)、《企业法》(修正案)和政府关于支持越南企业发展的决议草案为越南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政府关于支持越南企业发展的决议出炉将更好地保护企业的经营权,取消不必要的审批手续,减少对企业的限制,清除制约企业发展的“绊脚石”。

阮春福总理重申,按照决议草案精神,外企、国企和私企将享受公平待遇。越南党、国家和政府将私营企业视为提高国家竞争力和增强国家经济发展的自主性的主力军。

决议草案提出力争至2020年全国企业数量共100万家:私营经济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48-49%;民间投资占全社会投资的比重约达49%。按照决议草案,除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领域外,私营企业均能享有平等准入、公平竞争的权利。该决议草案明确了避免民事纠纷和经济纠纷刑事化的立场,同时提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企业创新创业营造便利环境;保障企业经营权;确保各种所有制企业间在各种资源获取能力上的平等;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和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等5个具体任务和措施。

越南工商会主席武进录表示,这项决议的首要目标是增强企业的信心。此外,他认为,决议要集中解决政府总理近日与企业代表举行对话会上各家企业所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认真贯彻落实政府总理在此次对话上所作出的结论,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武进录主席建议,决议草案应以发展国内民营企业为核心,但同时也要提及国企结构调整的任务,将其视为贯彻落实越共十二大决议的具体行动。

政府组成人员对这项决议草案提出的任务与目标达成高度共识;应当按照政企分开、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原则。

各位部长还建议该决议要明确企业界对国家的责任意识;加强企业与企业协会、产业协会之间的沟通与协作。

越南政府副总理王廷惠在会议上致辞时强调,该决议精神应突出企业对国家的信心以及国家对企业的信心两大内容。

王廷惠副总理表示,决议的意义在于化解企业在体制机制上遇到的困难,同时为企业疏通劳动力市场、土地市场、资金市场等渠道,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保障,而不单纯是帮助企业解决行政手续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为企业提供有力的帮助。他同时提出应制定企业发展效益评估指标体系。

会议结束之前,政府总理阮春福要求计划投资部作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接受相关建议与意见,完善决议草案,在下周初提交政府、政府总理审批通过。(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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