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CNOOC)对属于越南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范围内的九个油气区块发布国际招标公告;严重侵犯了越南按照《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对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违背了东盟各成员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所签署的《东海各方行为宣言》等行为,7月2日,越南律师联合会发表声明指出:

一、 越南律师联合会强烈反对中方成立所谓“三沙市”的决定;要求中方立即撤消这一错误决定。

二、 越南律师联合会强烈谴责并极力反对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在属于越南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范围内的九个油气区块发布国际招标公告的行为;要求中方立即停止这一非 法招标行为。越 南律师协会劝告各家国际油气公司尊重越南主权权利和管辖权,抵制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的非法招标行为。

三、 越南律师联合会要求中国严格遵守和全面履行中国政府与东盟各国政府于2002年签署的《东海各方行为宣言》(DOC)所规定的中方所作出承诺。

四、 越南律师联合会呼吁作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的中国 应 采取更加负责任的行动,符合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尤其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五、 越南律师联合会完全支持越南外交部发言人分别于2012年6月21日和2012年6月26日所发表关于上述两个问题的相关声明。

六、 越南律师联合会支持越南党和国家推动越中两国传统友谊与合作关系的主张, 同时要求中方尊重并严格落实越中两国高层领导所达成的各项协议。

七、 越南律师联合会呼吁东盟各成员国律师协会、亚太法律协会、中国律师协会和世界上各律师协会组织共同维护公道,维护国际法尊严,尊重越南国家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东海的和平与稳定,携手共建一个民主、公正与文明的世界。

八、 越南律师联合会将竭尽全力,为越南国家和人民的法律斗争做出应有贡献,捍卫越南祖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