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计划投资部经济区管理司副司长王氏明孝在接受VietnamPlus电子报采访时强调,上述内容是越南试点和制定生态工业园区规范文件的前提。
工业园区——招商引资重点领域
记者:请您分享一下关于越南发展工业园区并将其与绿色增长、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相结合的过程?
王氏明孝女士:基于越南共产党的革新路线,越南出口加工区和工业园区的模式诞生于1991年,旨在实施开放的主张,发展多种经济成分的商品经济,吸引各经济成分的资源,以便促进国家经济的社会发展。
截至2024年7月,全国共设立工业园区和出口加工区共431个,总面积约13.23万公顷,工业用地达8.99万公顷。其中,已有301个工业园区投入运营,吸引了大量投资资金,为国家和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补充了重要资源。
根据规划,目标到2030年,兴安省将拥有30个工业园区(其中17个工业园区已在规划中,13个工业园预计将被纳入新规划),总面积约9589公顷。
目前,工业园区和经济区的外商直接投资约占全国新增注册外商直接投资总额的35%-40%。仅在加工制造领域,工业园区和经济区的FDI资本流量占全国注册资本总额的70%-80%。截至目前,工业园区和经济区已真正成为吸引国内外投资资金和各大项目的重点区域,是众多世界领先企业(比如三星、LG、佳能、富士康、乐高、高泰、晓星、台塑等)的目的地,从而在国家预算总收入、创造就业机会、提高竞争力、加速工业化现代化、经济结构调整和促进越南融入世界经济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越南工业园区向可持续发展方向转型顺应了世界发展趋势。据此,工业园区模式的发展是基于先进管理、数字化转型、科技应用、合作共生,旨在有效利用原材料、能源和资源,共享公共服务,推动实施“一门式、一站式”机制,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和投资者简化行政手续。
在国际平面上,面向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工业园区模式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推行,其中落实有效利用能源和资源、清洁生产等措施,并与工业共生网络相结合。其目的在于将传统模式的工业园区转变为生态工业园区模式,从而为企业和工业园区带来切实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
2015-2019年阶段,越南计划与投资部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在宁平、岘港和芹苴三个地区试点开展了生态工业园区模式。上述活动由瑞士联邦经济局 (SECO)、全球环境基金 (GEF) 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 (UNDP) 资助。
经过四年多的实施,宁平省庆富、间口工业园区;岘港市和庆工业园区;芹苴市茶诺 1号、2号工业园区采用了资源高效利用和清洁生产的措施,帮助 72 家企业节省电力超过 2.2万兆瓦时、水资源60万立方米以及化学品和废弃物近 3600 吨。年均总价值超过 760 亿越盾,并从私营部门筹集了超过 2070 亿越盾来开展措施,减少能源、水、化学品和废物的消耗,每年减少 32 Kt二氧化碳气体。
2020年至2024年,在瑞士政府的援助下,越南计划与投资部继续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协调,在海防、同奈和胡志明市三个地区复制生态工业园区模式,并取得令人鼓舞的成就。
截至2024年5月,计划与投资部和工业发展组织已协助胡志明市协福工业园区、同奈省Amata工业园区、海防市廷武工业园区和岘港市和庆工业园区的90家企业开展889个资源高效利用与清洁生产(RECP)措施;其中429个措施已得到开展,为节能、节水、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做出贡献,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建议协福、Amata和廷武等3个工业园区把握62个产业共生和产城共生机会,其中18个是可行性很高的,为优化废弃物再利用,落实循环经济做出重要的贡献。
完善法律框架
记者:在越南,生态工业园区正成为外国直接投资者的选择标准,其目标是可持续发展、经济效益与对社区和社会负责两手抓。请您透露一下关于推动这一模式发展的法律框架。
王氏明孝女士:计划与投资部向政府提供了有关完善法律框架的参谋意见,旨在鼓励生态工业园区模式的发展。政府第35/2022/ND-CP号决议规定了有关发展生态工业园区的支持政策与合作方式,生态工业园区、生态企业认证申请的标准、优惠、流程、手续、档案注册,有关重新认证或终止、撤销生态工业园区、生态企业认证的规定。
特别,该指令鼓励和引导通过建设规划;合理设计功能分区;定位,吸引同类产业的投资项目来支持实施产业共生;以优惠政策鼓励发展新型生态工业园区(例如不将入住率应用于该工业园区模式)等来规划和新建生态工业园区。
此外,该指令还明确了省级人民委员会在引导和协助开展地方生态工业园区、简化条件、标准和手续等的权限和责任。第35/2022/ND-CP号指令的新内容之一是补充了确保在工业园区员工的社会保障条件的规定。具体,该指令要求地方确定用于规划建设工业园区员工的住房、服务工程和公用设施建设的土地资源。
这是工业园区(或扩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投资兴建项目能够获批的强制性条件。此外,指令还补充关于在服务用地上建设公用设施、为工业园区的员工提供住房设施的规定。
2024-2028年阶段,瑞士政府、工发组织承诺继续与越南配合,在海防、北宁、同奈、胡志明市和隆安等地打造与循环经济相结合的生态工业园区。由瑞士联邦经济局资助,总额为360万美元的“在越南复制生态工业园区模式,促进循环经济”项目文件于2024年8月获得越南计划与投资部长的批准。该项目继续在2024-2028年期间推动海防、北宁、同奈、胡志明市和隆安的生态工业园建设。
在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合作框架内,计划与投资部正在与世界银行协调,协助平阳省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并为兴安和承天顺化等省的一些集中大量纺织活动的工业园区实施水源循环网络,促进工业园区能源的有效利用,效仿韩国模式建设生态工业园区。该部还继续扩大与欧盟代表团(EU)、荷兰越南可持续贸易倡议(IDH)等的合作,开展支持工业园区企业在生产中实施循环经济的活动,满足商品链可持续发展模式,以不断参与到全球价格链体系中。
可以说,生态工业园区正成为外商直接投资者的选择标准。因此,许多地方和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投资商认为,按照生态工业园区模式发展工业园区是创造可持续竞争优势的必然和迫切需要。生态工业园区将为应对气候变化作出重要的贡献,从私营部门调动资源服务于绿色工业措施,确保能源安全,以彰显政府履行可持续发展承诺的政治决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