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于6月1日致函印度尼西亚,就印方对越方冷轧钢实施贸易救济措施提出磋商要求。据此,双方根据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程序进行磋商。越南所提出的要求在世贸组织官方网站上通知。

越通社驻日内瓦记者报道,越南是经过多次与印尼采取技术咨询及外交合作等措施,旨在根据《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 1994)和WTO《保障措施协议》保护越南企业的合法权利,然而尚未达成和解之后向印尼提出上述要求的。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程序进行磋商的目的在于为世贸组织各成员国通过协商与调解解决贸易纠纷建立机制。越方希望,越印磋商结束后,双方将能找出解决此贸易纠纷的措施,而不要世贸组织成立陪审团解决该争端,尤其是越印均是东盟成员国之一。

此前,2014年7月7日,印尼财政部颁布对越南产的冷轧钢征收反倾销税的决定。据此,该决定执行时间为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的税率分别高达50%,46%和41%。越南对印尼出口冷轧钢数量占该国冷轧钢进口总量的50-60%,因此越南是受印尼反倾销损害最大的国家。(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