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家油气集团(PVN)正式通报了该集团在根据油气产品分配合同的优惠关税纠纷案中被起诉并胜诉的消息。

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在5月22日颁布的仲裁判决书中赞同越南国家油气集团在根据有关越南海域中一座油田的油气产品分配合同的优惠关税纠纷案中提出的观点。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反驳针对越南国家油气集团的所有起诉要求并迫使原告承包商向越南国家油气集团偿还其所预付的全部仲裁费。

该纠纷案围绕着原告人有关他们默认享有企业所得税的若干优惠的立论。然而,上述优惠政策从未在各轮谈判中商讨,产品分配合同和有关投资许可证也不具备上述优惠条款。

越南国家油气集团董事长阮春山称,越南国家油气集团对国际商事仲裁理事会所作出的判决表示满意。(越通社-V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