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越南国家主席武文赏签发了第1109号决定(1109/2023/QĐ-CTN ),批准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与捷克共和国的《刑事司法互助协定》。
越南与捷克建交70多年来,两国合作关系日益蓬勃、全面发展。目前,旅居捷克越南人社群被公认为捷克的第14个少数民族。
越南与捷克于1982年签署了《民事和刑事司法互助协定》,为双方协调解决有关刑事问题的司法互助要求提供法律框架。
为满足新时代新实践新要求,有必要单独批准一项《刑事法律协助协定》来取代1982年《协定》中有关刑事司法互助的规定,为完善两国的司法互助法律框架作出贡献。
该协定的批准符合国际社会负责一员——越南的有关积极、主动、全面和深度融入国际的外交政策,同时还体现了越南为落实有关刑事司法和打击犯罪合作的国际承诺的努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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