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于9月19日下午正式落下帷幕。越南国会主席阮生雄出席并发表闭幕讲话。

会议闭幕之前,与会代表集中讨论并对政府有关2012年反腐败工作的报告提出意见。与会代表认为,政府有关反腐败报告尚未对反腐败机构存在的腐败行为的发现与处理情况进行评价,尚未指出反腐工作中不足之处的原因。

在会议上,越南国会常务委员会就《户籍法》、《反腐败法》(修正)、《土地法》(修正)、《科学技术法》(修正)和《个人所得税法》(修正)等5个法律草案征求代表意见。

特别是,关于《反腐败法》(修正)草案,与会代表认为,《反腐败法》出台的6年以来,反腐败工作在完善体制,执行法律以及提高干部、工作人员和人民对此工作的认识与责任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果。然而,反腐败工作尚未达到既定目标和满足要求,依然存在严重问题。《反腐败法》的修正观点和原则是注重巩固与提高反腐败规定的效果,并将其视为重点任务,特别是加大国家机关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同时提高各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反腐败法》(修正)草案的修改内容主要包括加强管理工作,国家预算管理(含收支与预算分配)的透明度,管理土地、自然资源和矿产,管理国有集团和总公司,招聘、任命、调动和管理干部,对实现财产和收入的透明制定具体的规定,逐步扩大申报对象,加强公开财产和收入申报,说明财产来源、额外收入和其他问题等。《反腐败法》(修正)草案共8章和110条。

越南国会通过《反腐败法》(修正)一事将有助于落实越南党关于反腐败工作的主张和决议,符合越南已加入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在此基础上,国会常务委员会成员要求2013年和后续几年,反腐败机构应集中克服不足之处,寻找提高腐败行为的发现与处理效果的措施。(越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