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各级人民法院积极主动实施《反腐败法》

3月14日在河内,越南最高人民法院举行会议,就《反腐败法》实施10周年工作进行总结。
越南各级人民法院积极主动实施《反腐败法》 ảnh 1张和平院长在会议上发表讲话(图片来源:越通社)

越通社河内——3月14日在河内,越南最高人民法院举行会议,就《反腐败法》实施10周年工作进行总结。

会议上,议会代表已作《反腐败法》实施10周年工作总结报告和越南最高人民法院10年来腐败案审判专题报告。据此,10年来,尤其是2015年,越南各级人民法院、军事法院等基本完成重点工作任务。仅在2015年,各级法院结案率达93.5%,同比增长0.7%。各级法院已有效提高法庭争讼质量,促进司法行政改革并提高信息技术应用水平,旨在确保法院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等。

与此同时,越南各级人民法院一直积极主动施行《反腐败法》。腐败犯罪案按照《反腐败法》的规定进行立案调查,为维护各地政治安全、防范打击腐败犯罪做出贡献。

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南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和平在会议上发表讲话时评价说,越南各级人民法院一向积极主动展开落实越南党有关反腐败的决议,严格实施越南《反腐败法》。为提高各级法院工作质量,以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张和平院长已指出行之有效的各项措施,其中包括加强党的领导作用、制定并完善有关司法诉讼活动组织的法律体系等。

值此之际,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向各级法院37个集体和36个个人授予奖状,表彰其在2005-2015年阶段实施《反腐败法》所取得的出色成绩。(越通社—V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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